留言
 留言者:着急请教者       【删除
我们家是石家庄平山县城的,由于村子处于县城中心地段,村里房屋也都盖的挺好的,但是县里要旧城改造,让我们拆迁,条件却是用现有房屋的1平米兑换新房子的0.6平米,还不管群众在新房子盖好之前的住处,而我们石家庄市里边却不是这样的规定,请问,我们县里的做法是不是违法?我们该怎麽办?能快点告诉我们吗?谢谢!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曾志渊    【QQ:357644615】    【删除
[FACE=宋体][/FACE] 你們還招不招人啊??要招人請和我聯系QQ357644615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张女士    【QQ:724946795】    【删除
急!!!!!1急!!!!急!!!我是内蒙古某市的,爸妈的房子因政府修路要拆,总占地面积91.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76平方米,院落面积24.05平方米,爸妈住了30年,我们的地段是2类地段,离市中心也近,我们家还是低保家庭,妈是残疾人,我成家了,还有一个儿子,我还刚下岗,我们全家住爸妈院里共5口人,面临拆迁,我很迷茫,经与拆迁办协商补偿38万,市场楼价4500元/平方米.评估价是213197元.是否合理啊?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做,或许您估计应是多少?我如果是合理,我可以申请到两个拆迁证吗,我是本市户,儿子和老公不是,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做?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张元       【删除
你好.1.我县政府打着透绿工程旗号搞共公建设,要求我们动迁,政府真正的目低是商业开发,如果我们按共公利益的说法签字搬迁将来政府在与开发商建设商业开发,我们是否有权对政府行政诉讼,法院会技持我们吗?2.我在县城的中心黄金地带居住门前15米就是最繁花的一条大街,我居住有130多平米房屋,院地有200多平米因为是几百年世世代代都在此居住从来没想到过拆迁就没有办里土地使用证,而房屋产权证也没办里因为是老房屋,如果政府拆迁应不应亥对我补偿,补偿的方法与有房地产证的有什么分别.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nn       【删除
我是江苏南通的,因为我老公是外地的,所以我在家里建了二间平房.我兄妹7个,我最小,现只有我的户口没迁.现我们这里在拆迁,因为我没有房产证,把我的房子强行拆了,但我搞不明白,为什么没拆之前每年的农业税和劳力费都要我出的,现在拆了我怎么没有合法面积?而且我女儿去年刚出世,户口和我一起,她也没有平方,说我是房子没有手续,但我村里也有别人没有手续,村里给补办了,现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jjfm2008    【QQ:170363600】    【删除
你好!我和我哥2002年用2000元《一个》买了城镇户口,但还是住在乡下,因为镇上没房子。现在要拆迁了,我和哥两家还有我父母共8口人,只给我们一个大套地皮和一个《区委价》,说是只有兄弟两个其中一个可以靠在我父母这里,《父母还是乡下户口》,可是我们田上的《绿卡》都有我们的名字,象我们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他们这种到底合不合理。家住江苏省吴江市。急!!!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国际民工    【QQ:93677385】    【删除
我老家是沿海一个小城市,现在村里准备拆迁. 相对于我们家的情况来说,现在有一个问题,我家的房子一直是用作开旅馆的,还有几间屋子放了几台机械设备,偶尔做个机械加工的活,这些都是纳税的.不知在这方面有没有政策性的补偿,另外我特意查了一下,非住宅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营业”或“生产”等字样;(二)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 (三)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生产的地点、时间相一致。而我家现在符合以上的(二)(三)条,第一条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的是“住宅”。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补偿政策。 请高人指导,谢谢!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甘宏玮    【QQ:254706040】    【删除
我现在有一批房屋要拆 人家说好了要我搞一份标书就可以了 请问你能帮我做一份吗?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谢    【QQ:420858172】    【删除
你好!我是成都凤凰山的。请问一下在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后,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在坼迁安置时享不享受人员安置和房屋安置。男方在女方落户或女方在男落户有没有区别?谢谢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魏先生    【QQ:573386117】    【删除
各位领导:我是莱芜一普通市民,我村现在面临旧村改造,我现在的住房要拆迁,村两委规定:宅基地内除建筑面积外,其余面积不在补偿范围内.请问这种行为合不合法?补偿标准不透明,并没有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楼房建成后,由村书记参股的建筑公司自行买卖,请问这种行为合不合法?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Lucy    【QQ:153509936】    【删除
您好! 我们是淮安市淮阴区的村民。我们村里干部要我们拆迁,还要重新分配土地。可是每家每户都种了好多树在地里,树还小,现在砍了就损失很大。以前签的合同中土地使用期限还没到期,现在让我们拆迁是否合理?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1    【QQ:45566534】    【删除
1...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1    【QQ:45566534】    【删除
1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张女士       【删除
你好:我一家(我两个女儿及家人和我婆孙俩)除了我孙子(其父死亡,母弃之),都已农转非,但是我一家仍长期居住在农村并料理着我孙子的一份承包地.这里是我们的唯一居住地.现在面临拆迁,这次拆迁是当地政府和一家公司携手高房地产开发和新城建设.政府拆迁人员多次告知我们只作每平米500元的经济补偿(目前当地的商品房价格是每平米3000元,经济实用房价格是2000元至2200元),不安置住房.请问这样的安置合不合理?我们提出安置我一家的住房的要求过不过份?政府对当地农村户口人员是以每人35平米住房面积作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现有住房面积超出部分以不高于叁百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补偿.请问这样作公平吗?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周女士    【QQ:1955101297】    【删除
我是成都市青羊区的近郊居民,我家开办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元,办公地点在自己修建的房子里,现在要面临拆迁,我想了解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什么文件。谢谢。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周女士    【QQ:1955101297】    【删除
我是成都市青羊区的近郊居民,我家开办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元,办公地点在自己修建的房子里,现在要面临拆迁,我想了解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什么文件。谢谢。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闫先生       【删除
你好,我在农村有五间平房,还有院子,但现在村委会想在我住的地方修建居民楼房出售,不知村委会是否有权拆除我的房子,村委会应出示什么证件,应具有什么资格才可以拆除我住的房子,我应得到什么赔偿,院子的面积能否算在赔偿范围内.有什么法律规定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余先生    【QQ:33282876】    【删除
本人长期大量收购大面积拆迁旧木料、门窗、铝合金,限苏州周边地区。(如有推荐者,我可根据业务量给予优厚的中介费)。越多越好。 联系电话:13013775108 余先生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凌云    【QQ:157590188】    【删除
您好,我是长沙市郊居民,住宅即将被征,传闻补偿办法为按人头,一次性补偿20万/人,与建筑面积无关,是否属实? 另:宅子为82年建,没有房产证,如何是好?
 回复
  暂时没有回复回复】【隐藏

 留言
 留言者:杜江    【QQ:726336584】    【删除
您好!我的房屋是150年-200年的老房子是木瓦结果的四合院(有房产证),房屋高度大概是8米,径升13米.因为拆迁部门赔偿的时候按照一般房屋拆迁标准赔偿,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样的房屋拆迁应该怎么赔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赔偿标准. 不知道地区不同赔偿标准是否不同,我所住的地方是成都双流. 现在正在谈赔偿的问题,我想尽快知,谢谢了!
 回复
您好!您的房屋地处成都市双流县,通用拆迁政策是2001年6月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具体政策可参考2001年10月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由双流县制定。针对贵户具体情况,可考虑分户评估。分户评估即包含了贵房屋所处不同地区、不同方位、不同结构、不同高度、不同使用年限等等因素。然后,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与拆迁人具体协商赔偿金额。

 留言
 留言者:陈女士    【QQ:369514351】    【删除
[COLOR=#000000][/COLOR]房屋地契是祖辈的名字,后辈用其名申请加层盖房,并持有建筑证。现该地块属拆迁地段,申请加层盖房人独自全部拥有补偿房产。祖辈遗产是子孙共有,请问如何维权?是否有终结?请于3月2日晚8点交谈并QQ解决,谢谢!
 回复
很抱歉,没及时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陈述好象不是很清楚,如加层是否已经完成?遗产由多少人共有,你是谁?而且你的问题好象也不是很清楚,如维谁的权?如果你尚没有解决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13881881217咨询。

 留言
 留言者:李先生       【删除
你们好! 我经常浏览你们网站,总之办的不错,但有些内容已经挂了一年多了,没有新意,如能经常更新,对老百姓了解国家拆迁政策和指导专业拆迁人员工作是大有益处的。
 回复
李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及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的免费咨询网站一直得到大量热心人士的支持和厚爱,在此我代表成都城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拆迁工作政策性非常强、敏感度非常高,如果我们答得不好,或者不够恰当,还望大家多多谅解。既然大家对我们的期望很高,我们没有理由不把本网站办好,所以,我公司决定,在未来一个月内,一定将本网站全部梳理一遍,充实内容,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您的面前。谢谢!

 留言
 留言者:asdzio49    【QQ:654708038】    【删除
天津东丽拆迁办强形掐电拆煤气掐水扒厕所,恐吓威协打人,2003年12月6号因拆迁办强行拆厕所,与百姓发生矛盾,将姓扬的老头用砖头砸倒后,猛踢扬老头肚子,2004年1月30日他门将我围住逼我搬家,然后猛掐我的脖子,将我门牙打掉一颗打伤一颗还威协说再不搬,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我找拆迁办领导,他门不但不管还威协说再不搬就强拆,2004年2月1日拆迁办果然派了一辆挖土机强行非法砸塌我的房子,将家具等生活用品全埋在被砸塌的房子里后他们就将我房子周围全挖成大坑,使我家无发居住,2004年11月10日拆迁办带着铲车将我房子第2次推倒
 回复
建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言
 留言者:zjp814    【QQ:574265033】    【删除
您好!我是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人,最近住房被圈定由开发商拆迁.拆迁补偿标准按照益阳市市政府三号令(2004年)执行,但是从去以来房产价格比2004年大幅上涨,建房材料\劳动力\房产办证\现行房价均大幅上涨,按三号令合理吗?但是县上说新政策不出台,就只能按2004年的标准执行. 请问:房产价格是不断变化的,政策与执行标准的制定总是滞后的,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回复
城市房屋拆迁,终结产权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目前国家拆迁政策2001年6月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体现的是等价有偿原则,所以,一般不必担心拆迁政策滞后的问题。即使房产价格不断变化,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也随之变化,只是要特别注意评估时点和评估有效期的问题。

 留言
 留言者:凤凰山       【删除
你好我是成都市凤凰山的,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农村轮换工户口迁出后,本人及其子女在没有享受房改的情况下,能否得到拆迁安置房分配?他本人在户口迁出前就在农村享有自建房的平方.请问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政策?有在那里可以查到?如果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回复
关于成都市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2000年9月2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能否享受住房安置,请参阅成国土发[2001]73号关于施行《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要求的具体条件。

 留言
 留言者:王先生    【QQ:20692581】    【删除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住的是1间75的工房,现在单位已经买段变成个人的了,他们打算开发盖住宅楼。请问国家有没有补住政策,给补多少?谢谢了!!!
 回复
根据2001年6月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你们当地具体的房屋拆迁实施细则要求获得拆迁补偿安置。

 留言
 留言者:菲妃       【删除
房屋房产证遗失数年十年。去办理时发现微机档案里面我家原占地20平方米,两层楼的面积竟然缩水变成10个平方。 问题出在不知具体哪年时来过一次土地调查,当时家中只有年迈的奶奶,她个人认为房子面积说大了要多交税。就随便说了个数字。 没想到当时的职能部门竟然犯下这样的错误?我家的房子就变成10个平方了。 我祖母他们开始在此居住一直都是这么大,而且以前最早的时候有房产证能证明我家房子的面积。 家宅在96年左右被火烧掉了,整个邻里被烧十家,都是事后新建的房子。我家也是。可是绝对没有超出地基,共50平方。 请问国家真已销毁了最早的那份房产档案吗?我们的权益如何维护?
 回复
房子被烧掉是实实在在的,新建的房子是实实在在的,那么,房屋的使用也是实实在在的,假如将来遇到房屋拆迁,也可要求参考房屋实际的情况进行拆迁补偿,当然,经过规划、土地、房管部门重新审批、报建、确权,那才是最实在的。

 留言
 留言者:胡先生       【删除
你好:我在一个拆迁公司上班,我想了解如果是产权人死亡的,继承人不愿其他继承人的名字和居住地址的该怎么样做谈话笔录?还有就是产权人年岁已高或是没有行为能力,而监护人又不愿提供相关的手续怎么做笔录呢?
 回复
你好!谢谢你的留言,不过你的第三句话好象说的不是很清楚。据我理解,第一个情况是:产权人已亡,继承人不止一个,而被找到的继承人又不愿意透露其他继承人的名字和居住地址,而你犯难的是不知如何做谈话记录。我给你的建议是:首先,你得改变一下你的工作思路,你应该主动找到已能找到的继承人进行面对面坦诚的交谈,一定消除他的顾虑,了解到他的真实想法,透析拆迁政策,并为解决他们的问题共同商讨策略,也许问题迎刃而解;其次,派出所、办事处、居委会、知情的邻居等多种渠道可找到所有的继承人,况且,不一定所有继承人都到拆迁现场,只要有委托书即可与被委托人协商并签定协议。第二个情况:同样得先改变自己的工作思路,首先找到监护人友好协商,本着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就产权人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如果产权人虽年岁已高但有行为能力,仍可与其谈判并签定协议,或请办事处或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场作个见证。

 留言
 留言者:金女士    【QQ:117878198】    【删除
您好,我居住的一处民宅,房地产开发商要征用,由于价格没有谈妥,我不同意拆迁,可是他们说到月底就要强行拆迁了,请问他们这么做有法律支持吗?我没有和他们答成任何协议,但是他们把士地使用证给骗走了,但房屋产权证在我手中,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望答复,谢谢您.
 回复
谢谢你的留言!你的土地使用证是否给“骗”走了还是另有情况,我不能妄加评论,但是有一点值得肯定,在你并没有和拆迁单位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拆迁单位一般不能收走你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果你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收走了,那是正常的,并不影响你的权利。至于拆迁的强制执行,有一个程序的问题,可以查阅本网站“法律法规”专栏。不过,我们建议,只要拆迁单位具备相关的拆迁许可手续,并且合情合理合法地找你协商,你应该理解、配合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合适方案。如果实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你也可向上级拆迁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求得帮助。祝你好运!

 留言
 留言者:姜太公       【删除
我们是华阳菜蔬小区的居民,华阳修建菜蔬小区时,由于当时当地群众经济状况不一致,政府同意他们可以邀人按政府规划合资共建,当时我们就参与了共建,可是我们的房子丈量了多次,也登记了多次,就是办证问题至今未办,甚至可以说到现在无人过问,请问我们该找谁,该怎么办?
 回复
你好!首先,你们应该搞清楚建房的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其次,你们应该搞清楚这块地是否有立项批文、规划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合法建房手续;最后,才考虑到华阳镇所属双流县房管局或政务中心办证,或者咨询为什么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

 留言
 留言者:张红    【QQ:353187905】    【删除
我现有30米高的水塔一座想拆除,不能使用爆破,旁边近距离有办公楼,想请教能帮忙做预算吗?很急!能否尽快回复?具体情况请电13600389481
 回复
谢谢你的留言,我尚未拨通你的手机,我想了解更为具体的情况,请电13881881217,谢谢!

 留言
 留言者:ni85    【QQ:76413896】    【删除
我用我的住房开网吧和商店 ,工商、税务 和电费都是按商业的性质来交纳 。我办的是住房房产证, 不知道在拆迁时是按什么性质来算呢 ?另 我的住房是在我团团部的最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我们附近新盖的楼房最低的都是按2000元/平方出售,团里拆我的砖混房是按260/平方收 .这样的差价是不是太大了?请问我该怎样才能得到我该得的拆迁补偿呢?
 回复
谢谢你的留言!虽然目前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都适用2001年6月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是各省、市,甚至县有各自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你提及的主要是“住改非”的问题,有的地区可以按营业房进行安置补偿,有的地区却只能按照住宅进行安置补偿,我不知道你的房屋具体所在地区,故也无法作出更为具体的回答。至于补偿价格的问题,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以“市场”为原则,在拆迁评估价的基础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相互协商解决。详情可电13881881217咨询。

 留言
 留言者:何先生       【删除
您好!请问职工以交租金的方式租住单位提供的优惠价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是否可认为该房具有公房性质?当房子被拆迁时,职工的身份是否只能是承租人?另外请问,安置用房出了质量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外,其他还有什么具体要求,比如过度期限是多久?安置用房没有修起来,我们职工是否可以拒绝在相关的协议或合同上签字??承租人与拆迁人、被拆迁人三者间的关系和三方合同具体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劳烦那位正义人士,为我等指点迷津,谢谢了!!!
 回复
您好!谢谢你的留言。公房性质有两种情况,一是房管所直管公房,二是单位管理的公房。你是该单位的职工,且按时交纳租金给单位,你住的房屋应属单位管理的公房,产权属于单位,使用权属于你个人。当房子被拆迁时,若你想继续住公房,则你继续做安置房的承租人;若您想成为安置房的产权人,你可以向你所在单位申请房改,先将现住的住房购买成私房,这样你就可以产权人的身份与拆迁人协商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了,很自然新安置的住房就是你的私房了,跟原单位没有了干系。安置用房除了质量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外,还应该具备相应的生活配套设施。安置房没有修起来,即“期房”,只要经过合法手续审批,应当是可以进行期房安置的。“承租人”有两种,一种是私房的承租人,一种是公房的承租人。虽然拆迁法规上定义的“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意味着重点保护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的利益,但实际上,作为公房的承租人的利益在拆迁实施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而私房的承租人如果在承租合同中没有有利于承租人的特别规定,就只有乖乖地搬走了事。蒋老师回复2006年5月29日


 发表留言
 用户名(必填)
 E-mail
 主页
 QQ
不超过300字 [查看当前留言长度]

留言内容(必填)

字体: 字号: 颜色:

黑体字 斜体字 下划线 居中 插入超链接 Email 插入图片 插入Flash动画 插入realplay媒体文件 插入Media Player媒体文件 发光字 阴影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联系站长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 2004 - 2005 拆迁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